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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8/0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川投资备【2019-510113-47-03-361053】FGQB-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13-47-03-361053】FGQB-01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

(2)项目规模:本项目净用地面积为68723.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2206.4平方米,建设普通商住楼,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37446.3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67348.7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70097.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4760平方米,容积率为2.00,密度为28%(最终建筑面积以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为准)。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

设计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达到成都市整体综合验收及分户验收标准。

(5)计划工期:约81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情况,分批次开工建设,分批次工程的施工工期为69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勘察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2)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企业、建筑工程设计企业所属专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7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08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75号1幢9号1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46225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63047730

传    真:/